发布者:工程管理硕士项目部 时间:2025-09-15 09:39:30
为奖励报考华东理工大学工程管理硕士(MEM)项目的优秀学生,倡导“勤奋求实,励志明德”的学风和校风,鼓励学生勤奋学习,华东理工大学商学院针对2026级工程管理硕士(MEM)的优秀学生设立奖助学金,具体实施办法如下:
一、新生奖学金类型与金额
2026级工程管理硕士(MEM)新生奖助学金类型及金额详见下表。
二、 奖项说明
(一)人才类奖学金
1. 杰出人才奖学金: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申请材料,如:省、部委级及以上“劳动模范”、“先进生产者”、“先进工作者”、“五一劳动奖章”、“三八红旗手”、“五四青年劳动奖章”称号的荣誉证书。商学院专业学位招生领导小组对申请材料进行综合评定。
2. 该奖学金为所报考学习方式通用中文班的全额学费,该奖学金获得者不再享受其他奖学金。
(二)评定类奖学金
1. 全球顶尖人才奖学金:考生需具有普通全日制学士学位或以上学位,毕业于海外高校的,需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。毕业大学排名参考报考当年QS排名。
2. 国际精英奖学金:考生前置最高学历毕业于海外高校,且完成中国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,并于入学当年录取为中德双学位项目学生。
3. 校友/亲友奖学金:华理校友或员工,及其配偶、父母、子女。需提供“华东理工大学”毕业证书、在职证明和关系证明后进行评定。
4. 产教融合精英奖学金: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内提供单位的工作证明和劳动合同(派遣制员工除外),并获得华东理工大学实习基地/产教融合基地单位人力资源部的确认。
5. 产教融合精英奖学金-临港专项:就职于上海临港园区企业的员工,需提供企业三地合一的证明(即就职企业注册地、经营地、纳税地均在临港),并通过上海临港人才有限公司审核认定。
6. 评定类奖学金奖项互相不可兼得,取最高项评定。可与其他奖学金类别兼得。
(三)统考类奖学金
1. 非全日制统考奖学金:根据非全日制MEM录取考生当年统考初试总分进行排名(综合与英语二总分,满分300分, 01工程管理/02项目管理统一排序)。按照统考初试总分240分(含)以上、统考初试成绩第1名(240分以下,1名)、统考初试成绩第2名(240分以下,1名)、统考初试成绩第3名(240分以下,1名)共四档直接评定。若出现统考初试总成绩同分的情形,奖学金颁发遵循“统考初试总分、外语单科分、综合单科分依次孰高”原则,按顺序递延。若出现三项分数相同的情况,则比较复试成绩评定。
2. 全日制统考奖学金:根据全日制MEM录取考生当年统考初试总分进行排名(综合与英语二总分,满分300分)。按照统考初试成绩第1名且总分240分(含)以上(240分及以上,1名)、除特等奖统考初试成绩第1名、除特等奖统考初试成绩第2名、除特等奖统考初试成绩第3名共四档直接评定。若出现统考笔试总成绩同分的情形,奖学金颁发遵循“统考笔试总分、外语单科分、综合单科分依次孰高”原则,按顺序递延。若出现三项分数相同的情况,则比较复试成绩评定。
3. 统考类奖学金就高评定。除特等奖外,非全日制录取考生与全日制定向考生只可兼得“职业成长奖学金”,全日制录取非定向考生只可兼得“职业成长奖学金”与“助学金”。
4. 统考特等奖学金为所报考学习方式通用中文班的全额学费,奖学金获得者不再享受其他奖学金。
(四)职业成长奖学金
1. 职业成长奖学金:根据当年度职业成长营“背景审核”与“职业成长面对面”参与记录评定。通过“背景审核”的录取考生,可获得背景审核奖学金2万,参加“职业成长面对面”的录取考生,可获得职业成长奖学金2万。
2. 职业成长奖学金可与其他奖学金兼得(除统考特等奖外)。
(五)助考类奖学金
1. 诚意奖学金:全国统考第一志愿报考且被录取为非全日制MEM学生。
2. 励志奖学金:鼓励考生勤勉刻苦,积极备考,申请时需提供辅导班发票或收据等备考学习证明进行评定。
3. 助考类奖学金之间可兼得,可与其他奖学金类别兼得。
(六)助学金
1. 全日制助学金:按照国家助学金的相关政策要求,被录取为华东理工大学全日制非定向MEM的学生,可享受两年学制内每人每年国家助学金6000元,共12000元。
三、附则
1. 新生奖学金(除全日制助学金外)针对第一志愿报考华东理工大学MEM,最终被华东理工大学商学院正式录取为2026级MEM的学生。
2. 奖助总额不超过中文班全额学费总额,若奖学金在发放过程中产生个税问题,由学生自行承担。
3. 奖学金根据每学年学费缴纳比例发放。获奖学金学生如在今后学习过程中出现未按时按比例缴纳学费、违纪、退学等情况,视为放弃对应奖励,不再补评。研究生休学期间暂停奖学金发放,复学后经本人申请后跟实际所在年级统一发放。退学学生需退还申请退学之日所在学年已发放的奖学金。
4. 本细则中新生奖助学金仅在新生入学时评选一次,奖学金材料提交时间以项目部邮件通知为准,逾期提交材料的不再进行补评。
5. 本细则最终解释权归华东理工大学商学院MEM项目部所有。
华东理工大学商学院专业学位教育中心
2025年9月